• 互聯網是自由媒介,所有網民都享有言論和思想自由,不容干涉。
• 思想和言論自由,是香港社會的基石。網上網下,我輩都有責任好好維護這個權利。
• 反對一切防礙網絡自由的行為,包括:
• 思想和言論自由,是香港社會的基石。網上網下,我輩都有責任好好維護這個權利。
• 反對一切防礙網絡自由的行為,包括:
1. 壓制甚至禁止反對意見
2. 利用軟/硬手段,甚至恐嚇,去令反對聲音消失。
2. 利用軟/硬手段,甚至恐嚇,去令反對聲音消失。
本人對網絡暴力行為深表遺憾,故貼此宣言,希望網上的言論自由和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後記:
個人向來我行我素,本來不欲多作解釋,但既然貼了公開宣言,自覺對到訪的朋友也有責任。
宣言的出現固然一定有事因緣起,但是首先決定發佈此宣言的朋友們的目的,都是如宣言的標題所列,我們都希望理性地作出不平鳴。是否能喚起甚麼,就我個人來說,在反對網絡暴力以外,我是追求一個更大、更闊、又很不切實際的境況,希望更多人會對於我們生活及生存的地方能作出多些主動的認識。
其實一樁半件的所謂網絡暴力事件,於社會大眾的直接影響有啥?我睡在病床上的阿爸、視線日益模糊的阿媽會關心嗎?我不會問下去的,因為,人,本來就微細不如塵,我們所能操控的也很少,只因皮囊還頂着半點也許搖搖欲墜的良知,尚夠牽引走路的方向。現在,只是好趁着還能做甚麼就做點甚麼的狀態,繼續走,要走也安然。
所以,如果知道是次的相關事件的朋友,固然可以各自有取態;至於未知箇中的來龍去脈的朋友,好奇、關心的,用點時間倒也不難知道,否則,作為一個獨立理念的宣言,也其實應該要看得中性,支持、不支持的,也一樣可以自由表達。
其他星火:
老麥
Goethe
16 comments:
正義女俠終於下山了,我雖然沒有寫網誌,但也十分反對網絡暴力行為,所以非常支持你的宣言!
我都post左..
Posted.
Shek:
甚麼下山不下山,我現在仍然處於身心俱疲的狀態,暫時還是不會寫甚麼,不過這次是不平鳴,想你也知道我的作風。
可能有很多人都未必知道原委,但某程度上也不太重要。現在那相關的人繼續"如常"的在製造連歪理都不如的言論;我仍然是那句,眼明心清的人其實不會少。越咆哮的人,只會越容易讓別人看清其真面。
篤撐、Desertfox:
希望有多些人看到。
Posted.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09/08/blog-post_12.html
最新消息:著名香港仔公國的「公園仔」發表以下論大言論:
『ALEX,我作為涉及舊事的其中一人,也曾被通寶及其一眾同幫單打過,不過因為讀他的文章總教人生氣,人生有很多有趣的事也沒時間做,所以已沒讀他的網誌很久很久矣,若不是你提出來,我也不知道有這件荒唐事。
在事件上,通寶的一貫論調也大概可以猜想得到,就是一貫既得利益者的角度、公務員程序正確的角度出發吧。想起來,就算不討厭,也很難認同這種只講程序而不理民情的官僚口吻吧。
不過我絕對同意ALEX你說,你可以不同意通寶的個人意見,你可以反對他,但用上了甚麼「人肉搜索」來叫不中聽的人收聲,叫齊自己友去圍剿反對者。這實在是下三流的手段,作為在網上寫作的人,應該反對到底。如果圍剿只是寫文章寫留言其實也是可以的,但動員人去起底,實在是有損言論自由。
好議論者常愛說:「「我可以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看來此句話只是擺出來漂亮的空話,在黃世澤、林忌等人(名人不作暗事,我從來就是討厭通寶「懶」不開名的單單打打。對某些人的無心之失作出批評,或者還可以留一線,但對於一些在網絡上屢次向人作出侵犯的流氓行為,實在可以直截了當的點名批評。)而言,正是剛剛相反。
令人感到諷刺和沮喪的,這些人往往自稱愛民主愛自由愛平等。』
看完這位偉人的偉論之後,林忌附上一張網友提供的圖片,這是 2007 年福佳初紅時,香港仔公國的公園仔找朋友起小弟的底,然後還想找朋友寫上網典抹黑我們的證據。
有品的林忌,反對人都只會公開寫文章,絕對唔會偷偷摸摸,做埋一些偷雞摸狗背後抹黑的事,然後仲出來扮偽君子,是誰下三流呢?證據確鑿大家有眼共睹。
林忌貼出這張圖,都仲會幫佢打格仔,看看這些偽君子的所作所為吧!林忌早於兩年前,已經寄過這張圖質問公園仔其實想點,當時佢話要以和為貴,我就唔再追究,亦唔公開呢件事;看到他再次無理地拉我落水,講到咁正氣,卻忘了自己做過乜,連 sidekick 都想拉埋落水的抹黑手段,卑唔卑鄙 D 呀?
免於恐懼的自由:「我的態度是,看到自己不同意的東西,有心有時間有精神的話,不妨一辯(或曰討論、發表一己私見),覺得根本不值一哂的話,那末連理會也不用。然而在這此事件中,令人感到憂心的,是連「不同意」的自由也沒有--黃某不同意通寶日記的觀點,鼓吹採用的,是令對方「收聲」的手段,縱使人肉搜索不是犯法,但是這種跡近於威脅的手法,收到令對方噤聲的效果,這又是對言論自由的Disservice了。」
讀完《聞.見.思.錄》這一段,我真的感到很奇怪,為甚麼聞見思錄對「免於恐懼的自由」有明顯的雙重標準呢?為何對官方用盡一切打壓本道行動的言論自由的事視而不見,但卻對黃某人的反擊大肆批評?
本土行動是香港合法登記的保育團體--,他們合法申請了法緩,最終卻被律政署用行政手段,在兩年後突然追收廿七萬堂費,朱凱迪等面臨破產的威脅,令他們不敢再去保衛菜園,不但失去了「言論自由」,還失去了「結社自由」、還失去了採取法律行動「司法覆核」的自由,連以言論自由最後堡壘見稱的獨立媒體--負責人林靄雲,還因此山長水遠被召去新界北的警署,去落口供--原因係有一個保皇黨的議員濫用司法程序,把一單完全正常的近似 email address 事件,當作詐騙案去處理;這些令人震驚的官方打壓言論自由的手段,很奇怪我們見不到甚麼博客加入聲討行列,甚至見到有一位常以疑似公務員身份的博客通寶,去嘲笑、去抹黑、去攻擊這些去為社會自由發聲的人。
如果一個博客可以說上面被打壓的事,都是合理、合法的司法程序,而且不關乎言論自由的事,還說這些人是「扮被害」,那麼為甚麼黃某人想反擊,去揭發這位疑似是公務員的博客違反公務員守則的行為,又成為了「打壓言論自由」呢?本土行動收到了帳單,收到了警方的問話,還未計這兩年間多次針對個人的落案起訴,我們這些博客居然都無動於衷,但反之一位疑似公務員的博客通寶,他在做甚麼?他在不斷地嘲笑、抹黑這些社會運動的人士,因此反過來,黃某人用相同的邏輯,去執行法律的正義--如果他違規就舉報,居然會成為了「麥卡鍚主義」?
這些人就是犯了一個非常明顯的邏輯錯誤,如果通寶不是公務員,黃世澤那篇文則半分阻嚇力都沒有,簡直就是變成笑話了!這算甚麼「威脅」,甚麼「令人收聲」呢?
如果通寶不是公務員,黃世澤的言論自由,又如何會影響到通寶的言論自由呢?那麼這些博客在投訴甚麼?在打壓黃世澤舉報罪案,打壓黃世澤回應通寶的自由嗎?
今日通寶潛水封了 blog,那麼引起大家合理的懷疑,證明通寶真的是公務員?如果不是,那麼通寶就是他口中所講的「扮受害者」,那麼其他「同情」他「受害」的人,就是非常愚蠢不智;反過來如果通寶真的是公務員,才因此封 blog 潛水,那麼這些同情他的人,又是否反對香港的法律?是否反對香港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守則?是否反對港英留到今日的這些香港的核心價值--就是公務員不涉入政治混水的原則?
最雙重標準的是,由始至終黃世澤都仍然停留在「大隻講」的階段,通寶是誰?他被拉了嗎?他被起底了嗎?他冇左份工了嗎?全部都沒有半點證據;但一大班人卻突然走出來,信誓旦旦說譴責甚麼網絡暴力--真奇怪,那些現實受到網絡暴力欺凌的弱質女子,如陳巧文等,都看不見有這麼多人為她出頭,反而一個疑似公務員,到今日大家都唔知佢係乜水的通寶,卻可以引來咁多人大大聲說甚麼網絡暴力,香港人的雙重標準與選擇性視而不見的邏輯,真的令人大開眼界!
係囉,點解要去到保衛一個疑似公務員的犯法自由,先有這麼多人有反應呢?其實咁想保衛言論自由,除了可以認捐錢畀本土行動之外,仲可以參加好多人搞的 facebook group,例如獨媒佢地一直努力對抗的反淫審審查等等,其實等左好耐,都見唔到有咁多正義的博客響應,真係莫名其妙。
Fortune Teller:
多謝你把林君的原文轉貼過來。
無論你轉貼這篇文章的意思是想表達文章所提及的是代表了你的觀點與否,我也高興可以藉此再多認識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表達。
而我,我只想說、只能說,我發宣言,根本不是為甚麼通寶、量子等人說話。我覺得社會上,雙重標準現象的出現愈見頻繁,各人眼裏似乎只能看到別人眼中的刺,是人性軟弱吧?可是,即使成功挑出別人的錯,也絕對不能掩蓋到自己的問題。
我只要說出心裏所想就是了;事件本身能否引起別人關注,也絕不會因為我。我還是只愛寫傷春悲秋、無病呻吟文章的xiao zhu。
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能容許啊. 網絡已發展成一個實體, 不是一個虛擬世界了, 贊成嚴正地反對任何暴力發生.
xiao zhu 的正義感令人欽佩。
正如你回 Fortune teller 的留言般,那團火化作你那富於感染力的文字就更能傳達本意和願望了。
免卻了無聊的瓜田李下,替人宣傳之嫌。
恕直言了。
樸老:
何以如此客氣!要謝謝你呢,謝謝你明白。
賈君:
我意會閣下留言的目的與動機,非我所認同,故唯有刪除了。
姓黃的可被宣言嚇到麼?
姓黃的可有反省過麼?
姓黃的可沒變本加厲麼?
你還不知道有兩三個台灣人成為了受害者麼?
賈君朋鳥:
我想你來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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